办理计划生育补贴款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
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相关证明和意见。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如《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
初审与公示
由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审核与确认
上一级卫生健康局或人力社保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确认无误后,进行补贴款的发放。
资金拨付
补贴款项将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储蓄账户或通过代理机构发放。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局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