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正常辞职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提前通知:
在正式用工期,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
合法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工资或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损失赔偿:
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请确保在辞职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尽量按照劳动合同及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操作,以避免可能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