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被称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原因在于: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包括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法律都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都受宪法制约。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宪法制约着普通法律,确保其权威性和稳定性。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
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严格:
宪法的要求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通常更为复杂和严格,以确保其内容的根本性和权威性。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宪法确立了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综上所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确保改革的方向正确,走对走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