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农村土地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用地单位或个人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业务受理窗口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缴费与领证
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归档与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注意事项:
土地性质:确保租赁的土地符合规划和政策要求,特别是土地用途应合法合规,如农业种植、养殖等。
合同条款: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关键条款,并明确违约责任。
登记与备案: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承包方(村民)与租客应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通常是村委会)备案。
用途变更:租客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农村土地租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