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的缴纳规则如下:
单位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女职工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保费。
个人缴纳部分:
女职工个人也应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保费。这部分费用可以由公司先行垫付,待女职工恢复工作后从工资中扣除,或者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每月直接向公司支付,再由公司统一向社保机构缴纳。
社保权益:
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纳方式:
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后上交至社保机构。
缴纳比例:
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在职期间的缴费比例共同承担。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并确保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