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古董带回国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外交途径
通过国际合作和签订的国际条约进行文物返还,例如中美之间签订的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及促进文物返还的双边协议。
司法途径
在文物流失目的国的法院提起司法诉讼,要求返还文物。这种方法需要确凿的证据,并且受到国际条约的局限性。
民间途径
通过拍卖行或其他渠道购买流失海外的文物,并确保合法来源,然后自行带回国。但需要向海关报备。
进口古董所需文件和流程
所需文件
合同、箱单、发票
提单、运单
合法来源证明(如拍卖会或网购平台的收据)
古董的信息介绍(年份、材质、产地)
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的木制包装箱(如果适用)
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如果有减免税关税)
其他海关要求的特殊单证(如信用专证、保单、原厂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