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包括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所需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