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对于航班延误的理赔标准如下:
非承运人原因 :如天气、空中交通管制、旅客自身原因等,一般不予赔偿。承运人原因:
如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问题等,航空公司需承担退改签费用,并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
补偿标准
延误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补偿金额为200元;
延误8小时以上,补偿金额为400元。
额外保险
乘客可购买附加延误条款的航意险,以获得额外的赔偿。
航意险通常以“延误4小时”作为起赔点,赔偿上限不同,南方航空最高可达900元。
申请流程
乘客需主动向南方航空提交赔偿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文件。
赔偿申请可通过南方航空的指定柜台或官方网站进行。
法律途径
若南方航空未遵循规定给予补偿,乘客可向民航局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时效性
被保险人必须在30天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
其他注意事项
航班延误后,旅客有权获得额外的200元补偿,无需任何证明。
理赔时,被保险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保险单、航空公司出具的延误时间及原因的书面证明等。
请确保遵循上述步骤和要求,以便有效申请因航班延误引起的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