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屋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安排执行人员去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人等待法院的通知。
法院受理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执行条件,法院将立案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上一级法院在审查后,可以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者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执行通知
法院会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义务。
如果义务人不履行,法院将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并确定执行计划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