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公职人员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通报单位:
人民法院将失信情况通报给公职人员所在的单位和相关部门。
限制高消费:
限制公职人员的高消费行为,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信用惩戒: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信用惩戒。
职务限制:
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其他措施:
可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等行政处分,严重者可能会开除党籍。
失信公职人员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避免上述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