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离职不让走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与雇主沟通
首先尝试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并了解公司的离职程序。
书面辞职
即使领导不批准,您也应该按照法律要求,提前30天(或试用期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
保留证据
保留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如辞职信、邮件记录、与雇主的通信记录等。
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遇到人身安全威胁等严重违法行为,您可以报警。
办理离职手续
即使离职申请未被批准,离职当天公司也应结清您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工作交接
在离职前,您应当与主管协商,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请记住,依法辞职是您的权利,不应受到不合理的阻碍。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