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递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书面破产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公司员工情况及安置计划;
亏损情况说明及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银行账户信息及资金状况;
债务和债权明细及偿还情况;
担保合同情况;
诉讼情况说明;
其他法律要求的资料。
法院审查立案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法院将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程序执行
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进行财务审计,清理和清算破产财产;
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清理或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功,法院将宣告企业破产。
破产财产分配
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其次按照法定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法定债务;
然后清偿普通债权。
破产程序终结
清算结束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企业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