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确定迁入地点,前往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并同意迁入
派出所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拿到《准迁证》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办理迁出
开具户籍证明,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相关证件申请迁入
携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审核通过后,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注意不同情况下可能需要的额外文件。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