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结算方式如下:
本地结算
住院费用结算:深圳参保人在市内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或省内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门诊费用结算:
一档参保人异地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档、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如果之前参加过基本医保一档且个人账户仍有余额,可以按规定支付异地就医费用,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余额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
没有个人账户的二、三档参保人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异地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圳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99家医院直接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通过联网直接结算,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以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参保人也可以按规定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材料预审申请,审核通过后邮寄材料进行报销。
非联网结算
如果就诊医院没有联网结算,参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等材料前往参保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建议:
尽量选择联网结算,以减少垫付和报销的麻烦。
对于异地就医,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医保政策和结算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