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的规定,对于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下:
公路客运车辆
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
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规定
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建议
驾驶员和运输单位应严格遵守载重规定,避免超载,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多次违法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应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