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户主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一般材料: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特殊材料:
原户主死亡的,需提供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法律凭证。
如果是户内成年人共同商定变更户主的,还需提供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可以通过“豫事办”等线上平台申请,也可直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审核调查:派出所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例如核实申请人身份、变更原因的真实性等。
审批决定: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审批权限也有所不同。如变更姓名、民族等通常需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更正出生日期则由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决定。
办理办结: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并更新户口簿上的信息。
其他注意事项
新户主必须是户口本内的人,并且需要得到现有户主的同意。
变更户主的具体手续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就可以顺利完成户口本户主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