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招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门头牌匾(立面)彩色效果图:
包括白天和夜间的实景彩色纸质效果图各1份。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份。
设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门头牌匾(立面)备案表》:
1份。
设计方案:
包括尺寸、颜色、字体等。
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店铺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审核通知书):
1份。
地理位置示意图:
1份。
申请报告:
注明店招设置店面的具体位置、店招尺寸和材质。
未设置店招之前的实景图(彩色):
1份。
施工合同及制作说明:
1份。
门头牌匾设置的位置图及彩色实景现状图:
1份。
房产证复印件:
1份。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份。
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1份。
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表:
1份。
一寸免冠照片1张:
1张。
从业人员证明:
1份。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1份。
建议:
备案前,先咨询当地城管部门,了解详细的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核。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按照要求提交给城管部门,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