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讲讲四大基础险种之一的寿保。
我经常听到有人说:寿险就是人走了,能赔偿一笔钱。
其实这个说法不准确,或者说比较浅。
什么叫寿险?
寿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这里的“死亡”有两层含义:
一个叫生理生命的死亡,另一个叫经济生命的死亡。
生理生命死亡:是指人的身体死亡,伴随着身体离开的还有他能给社会创造的经济价值。
经济生命死亡:指人的身体还活着,但丧失劳动能力了,通常指身体的全残。
无论死亡或全残,我们都不能承担家庭责任。
所以,寿险是保障死亡或者全残的风险,来延续被保人的经济生命。
人生而平等,但如果一定要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那么寿险就是其中一个标准。
一个人能力越大,所要承担的责任也越大,而这份责任就是靠寿险所赔付的金钱来量化。
所以,购买寿险的人,往往都是负有责任感的人,以及在家庭之中承担主要经济来源的人。
它的本质是帮助我们延续死亡或全残之后的经济生命和家庭责任,用自己的生命作为杠杆。
有些人走了,他还活着,这个活着不仅仅包括家人对他的思念,还包括他继续给家人承担后续的责任。
生前是爱,死后是爱,生死之间方知爱与不爱。
留下的是爱和责任,还是债和痛苦,都是生者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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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寿险,大家其实是有些模糊的。
我先简单介绍一个词:现金价值。
每一份长期保单的背后,都有一连串的数字。
所谓现金价值,通俗讲就是这份保单里存的钱。
这个就是寿险里面最大的秘密。
比如我想退保,在某个时间点,你就会拿到这笔合同约定的钱。
通俗讲,现金价值=某一个时间节点这份保单值多少钱。
这里有一个公式:
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保费-经营成本-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的风险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因此,现金价值≠已交保费。
甚至到了一定节点,现金价值会大于你所交的保费。
所以有时候退一部分保额,把里面的钱取出来,那我们其实是又有保障,又在做投资。
一般我们以保障期限,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这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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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就是保障一段时间的寿险。
通常都是10年、20年、30年、至60岁、至70岁、至80岁等。
保障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出险了,保险公司就赔钱;如果没出险,那么保险公司也不退保费,因此定期寿险的价格较低。
一两千,就能买到保额上百万以上的定期寿险。
然后根据保额是否可以发生变化,我们可以把它分成定额定期寿险和减额定期寿险。
所谓定额定期寿险,就是它的保额一直固定。
它里面的现金价值会先高后低,如果你一个人要退保,它就要选择最中间那个高峰点。
以30岁的张三为例,他购买了一份保额100万的定额定期寿险,每年一两千,保障到70周岁,缴费30年,那他70周岁前身故或者全残,都有一笔100万的钱可以赔。
但如果他中途退保,那他能返还的钱,就会有所不同。
这种险种杠杆很高,价格便宜,适合普通家庭。
而另一种减额定期寿险,它的保额随着时间的减少而逐渐减少,直至为0。
比如张三买了一份保额300万的减额定期寿险,保30年,缴费30年,每过1年,保额少10万,最后一年变成0。
第1年出险,保险公司赔300万,第11年出险,300-300/30x10=200,保险公司赔200万。
性价比高,价格比定额便宜,适合高额负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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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是终身寿险呢?
终身寿险就是,终身一定能得到这笔钱,保险公司拿着你的钱去投资,所以价格就会比定期高。
按照保额变化可以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
定额终身寿险,和前面一样,保额不变。
里面的现金价值由低逐渐升高,前期有很大的杠杆。
前期杠杆高,后期复利增长高,适合收入较高,帮助家庭做储蓄、避税、避债、财富传承等作用。
更多是带有投资的作用。
而增额终身寿险,应该是最近几年比较火的寿险,13年从台湾引进。
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保额不断 “长大”的一种寿险。
在缴费期间(缴费前期),现金价值较低,保额较低。
期满后,现金价值就超过累计保费,随着时间推移,涨得越来越快,这个就叫做复利思维。
主要是因为合同里有约定终身的固定复利利率,也就是说外面投资环境好与差,保险公司终身必须按照这个利率给你利息。
后期可以利用减保或者保单贷款。
锁定长期利率,取用灵活,适合收入较高,既做保障,又想进行长期投资的家庭,实现财富传承、养老准备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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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全寿险,全称是“生死两全寿险”,既保障生存,又保障身故。
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随着时间不断增长,直到与保额一致。
两全寿险本质上是一个定期寿险,不过就是附带投资储蓄功能。
常规的定期寿险是如果不出险,保险期结束后,保险公司既不给保险金,也不退保费,而两全寿险则会满期给生存金。
如果身故,赔付身故金,如果保障期结束没出险,赔付满期生存金。
说一个公式:满期生存金=年缴保费×缴费年限×系数,系数>1
既保障死亡风险,又保障生存,具有很强的储蓄性和返还性,适合收入较高,想获得保障,又不喜欢消费型产品的家庭。
不过前提是我们已经保障好自己的情况下,既想要保障,又想要投资收益,不可能同时兼备。
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反而得不偿失,我的建议是分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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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是一个理赔条件比较明确,理赔只要符合生存、死亡或者全残任一条件。
无论是自然死亡、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或者特殊死亡,甚至是投保两年以上的自杀,寿险都能赔付。
但是一般情况下,有三种情况例外: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寿险,大致就比较简单,其实没有什么太多复杂的地方。
个人会比较推崇定期寿险,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在购买终身寿险。
具体可以看:一个三角形法则,带你远离保险选择困难症
我们可以开一个脑洞。
寿险,像不像平行世界的另一个我,只是幻化成另一种模样,在帮助我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