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参保范围
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
缴费主体
超龄等从业人员可由所在用工单位、实习单位、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见习基地、服务单位等(统称从业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基数
从业单位以超龄等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作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参保手续
与超龄就业人员签订的用工协议。
超龄人员参保花名册。
《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工伤认定
按工程项目参保的超龄从业人员,其工伤认定等按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等相关条款。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当地人社局提供的具体信息进行操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为准,并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人社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