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企业所得税A类申报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营业收入
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营业成本
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利润总额
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税率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计算公式:第6行 = 第4行 × 第5行,且第6行 ≥ 0。
减免所得税额
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 ≤ 第6行。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本期金额”列不填。
应补(退)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
计算公式:第9行 = 第6行 - 第7行 - 第8行,且第9行 < 0>
示例填写
假设某企业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100万元
营业成本:80万元
利润总额:20万元
减免所得税额:2万元
已预缴所得税额:5万元
则填写A类申报表时:
1. 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100万元。
2. 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80万元。
3. 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20万元。
4. 第5行“税率(25%)”填报25%(即5万元)。
5. 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5万元(20万元 × 25%)。
6. 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2万元。
7. 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5万元。
8. 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0万元(5万元 - 2万元 - 5万元)。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数据,并确保所有填写的数据符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