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流程如下:
领取申请表格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
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
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个人材料。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
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在社区进行公示。
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
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
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请注意,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拥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年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等要求。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