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到诸暨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诸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下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办理地点
诸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通过114查民政局电话或政府官网查询地址。
办理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所需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
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注意事项
离婚有一个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提前联系诸暨市民政局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