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休证明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就诊:
患者因病前往医院急诊或门诊挂号。
诊断:
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诊断证明书,并给出治疗方案,包括建议的休假天数。
盖章:
患者需将填写好的诊断证明书提交至医院办公室,出示病历后,工作人员会在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提交:
将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书提交给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记录:
病假证明中应包含患者个人信息、病情诊断、休假天数等信息,并由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病需要停工治疗时,可依法享有相应的医疗期。
请确保遵循以上步骤,并注意病假申请和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