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这个房贷的问题,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看法,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中美之间的房贷差异。
房贷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它是人的一生中最为重要的财务角色之一,因为对个别家庭来讲房子基本上都是最贵的东西,我们了解这两个国家的房贷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做出选择。
我们先来看一下美国的房贷制度,美国的房贷制度是没有追索权的,用大白话说就是你一旦断供了,还不起了,人家银行可以直接把你的房子收走,对于你来说顶多损失个首付,这个事情就结束了。
我们中国的房贷制度采用的是有追索权的一种方式,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断供了,还不起了,银行不仅可以收走你这套房子,而且借款人还要承担差价,否则你就会变成老赖,这个问题这么说不太直观,可能有些朋友不太理解。
我给大家举一个具体的例子:
比如一套房子价格200万,假设首付50万,贷款150万,月供8500,如果说借款人突然还不起月供了,在美国的处理方式很简单,房子银行直接收走你。本人就损失了50万首付以及还的一些月供,那在中国的处理方式就稍微有些复杂了,房子钱被银行收走,也损失了50万首付以及一些月供的钱,同时银行还会要求你,你要还掉这个150万的剩余贷款,然后银行会把你这个房子拍卖用来抵扣你欠的这个贷款的钱,假设房子卖了只卖了100万,但是你欠了150万,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你首付没了,房子没了,另外你还要倒欠银行50万,这就是房贷有追索权的一种处理方式。、
估计说到这里很多人要开骂了,说我们的银行怎么这么黑,你看还是人家外国的好,先别着急,外国的月亮也不一定都是最园的,你可能还是不太了解,因为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也要考虑到,假设房子卖了200万,那在美国你是一分都得不到的,因为房子已经收走了,这和你就没有关系了,而在我们国家假设房子卖了200万,因为这个时候你贷款只欠150万,那多出来的50万银行是会还给你的,所以说到底哪一种房贷制度更好?这个真不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