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吃差价通常指的是房地产中介在促成房产买卖或租赁交易过程中,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如隐瞒真实价格、签订阴阳合同、扮演假客户等手段,来获取除正常佣金之外的利益。以下是一些中介吃差价的常见做法:
阴阳合同:
中介与卖方签订一个价格较低的合同,再与买方签订一个价格较高的合同,以此隐瞒真实房价,赚取差价。
ABC单操作:
中介以低价与卖方签订合同并支付房款,然后不过户,而是以更高的价格将房产卖给其他客户,从中赚取差价。
三抬策略:
中介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大量收租房产,通常租约长达3-8年,然后装修后转租或分割成单间出租,以此增加收益。
直接介入交易:
中介找到低价房源,自己先支付定金或首付款购买,再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虚报房价:
中介在广告中虚报房价,比如将卖家给出的原始价格提高,差价成为中介的额外收入。
找房托演戏:
中介雇佣房托来哄抬房价,以此赚取差价。
预购协议加价:
中介与卖方签订不具备实际履行条件的预购协议,然后加价挂牌出售房产,除了主张中介佣金外,还取得房价差额。
中介吃差价的行为是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该办法规定中介机构的营利方式主要是收取佣金或报酬,不得赚取差价。如果发现中介存在吃差价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房产中介归属地的房产局投诉、举报。
要求房产局约谈中介公司,退还全部差价。
违规的中介人员可能会受到处罚。
如涉及法律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中介吃差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也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对此类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