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终奖的扣税方法主要分为两种: 单独计税和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单独计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应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适用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适用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累计综合所得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具体计算步骤:
单独计税步骤:
1. 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商数。
2. 根据商数在月度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 应用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年终奖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步骤:
1. 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2. 计算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3. 减去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捐赠。
4. 根据合并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在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