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独资企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名称预先核准
到工商局咨询并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提交申请材料
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自报注册资金数额、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等。
提交的材料应确保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等待审核
工商局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校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