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提交申请
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登报声明
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发布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注明执照号码。
审核补发
工商登记机关审查材料,确认登记情况属实的,将予以补发营业执照副本。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
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如适用)。
注意事项:
补办的营业执照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办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了解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