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上诉状的正副本 :正本准备一份,副本根据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准备。上诉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新的证据材料:
需要编写证据目录,并按照上诉状的总数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和收款账户确认书
。
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院救助的,要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的,要提供授权委托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信息。
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需要提供一份一审裁判文书的副本。
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或凭证:
证明已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即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副印件一份。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