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澳门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结婚途径
与澳门居民结婚,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结婚满11年可申请澳门永久居留权。
人才引进途径
获得国际大奖者,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等,或国家级专家、奥运冠军等,需有杰出贡献及证明。
针对大健康、文体、金融和高科技领域的杰出人才,澳门推出优才引进计划,需符合评分标准。
在澳门找到符合薪资标准的工作,适合关键领域或高级人才。
投资移民途径
对澳门经济有利的投资或投资计划权利人,以及具有特别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透过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申请临时居留。
投资金额不少于澳门币一百万元者,可申请临时居留权,并可惠及家庭成员。
家庭团聚途径
子/女及父母在户籍出入境提交资料申请澳门定居。
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父母年满60岁以上且无子女在澳门,或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在澳门定居的父母等。
其他条件
必须已经在澳门连续合法居留且无间断记录,同时需年满18岁以上且拥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来源。
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的“居民身份证”,并且在澳门连续居住满七年。
请注意,政策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具体情况请参考和咨询有关部门。您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