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小金库的处置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资金纳入账簿
将小金库的资金或资产纳入国家规定的账簿内,进行统一登记和核算。
财政性资金处理
应缴入国库的,必须缴入国库。
应上交财政专户的,必须上交财政专户。
责任追究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小金库的支出去向、性质、情节和金额等因素,考虑是否从宽或从严处罚。
行政处罚
对小金库资金的使用,如吃喝、旅游、送礼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后果
挪用小金库款项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可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自查与被查
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对被查发现的问题,除财务、税务处理外,还需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违法行为
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专项治理
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中走过场、弄虚作假、压案不查等行为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重处理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等情况,应从重处理。
移送司法
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步骤和原则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总结出来的,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