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门特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资料: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出院证明和鉴定所需检查报告单,且均加盖经治医疗机构公章
门诊资料: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原件、疾病诊断证明、鉴定所需相关检查报告单,且均加盖经治医疗机构公章
提出申请
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并向医生提交门特申请
选择定点医院:患者可以在相关网站或人社局查询定点医院的信息,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定点医院
等待结果通知
医院将会统一发送短信通知,告知患者门特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患者即可使用门特待遇
审核与审批
参保人持《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病历资料至门诊1楼导诊处办理,办理成功后即可使用(部分地市须当地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医保部门会对患者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包括患者的身份信息、病情诊断等
联网结算
完成以上流程后,由医生开具门特处方,携带就医凭证等资料在中心门诊一楼导诊处缴费
建议:
患者在申请门特时,应仔细准备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联网结算手续,以便尽早享受门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