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责任比例为三七开,即一方承担70%的责任,另一方承担30%的责任,那么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
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
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死亡赔偿金:
若事故导致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若事故导致受害者有被扶养人,需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
若事故导致死亡,需支付丧葬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若事故给受害者造成精神损害,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后续治疗费:
若事故导致受害者需要后续治疗,需支付相关费用。
辅助器具费:
若事故导致受害者需要辅助器具,需支付辅助器具费。
在实际操作中,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例如12.2万元)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双方根据责任比例分别承担。若涉及人伤的赔偿项目,则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若涉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则同样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超出部分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