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高利贷的界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具体的界定标准:
利率上限:
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通常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此利率的借贷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高利贷。
合同效力:
如果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保护上限,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但本金和合法利息仍需偿还。
复利计算:
法律对复利计算有严格限制,不允许通过复利方式收取高利。
逾期利率:
逾期利率也有法定上限,超出法定上限的逾期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额外费用:
出借人可能以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如果这些费用实质上推高了借款成本,且总成本超过法定利率上限,这些费用也可能被视为高利贷的一部分。
砍头息:
预先扣除的利息,即“砍头息”,通常不计入本金计算,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暴力催收:
伴随高利贷的非法催收行为,如暴力、威胁、恐吓等,是法律禁止的。
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贷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益,还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