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交相应的材料:
提出申请
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对于小额诉讼或案外人对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的情况,只能向作出裁判文书的法院申请。
提交材料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收到副本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意见。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审查期限。
可以召开听证程序,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
法院决定
审查结束后,法院将做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实践,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申请前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法院工作人员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