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罚如下: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标签标识不合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一般责令当事人改正。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危废标签不符合规定
未按规定张贴危废标签的企业,可能会面临10万-100万元的罚款。
具体罚款金额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新固废法决定,例如某企业因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罚款14.5万元。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和危废标签的相关规定,确保标签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因标签不合格而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