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私募基金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产品设置阶段
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和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管理人。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并进行路演等推介活动。
基金分销渠道及募集期规定
发行渠道: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或私募基金公司自行发行。
募集期规定: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资金进行投资,需将资金划入验资账户,封闭式基金在批准之日起至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批准规模的80%时方可成立。
基金运作实施
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负责风险监控和跟踪基金运作情况。
基金退出机制
封闭期满后,根据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和退出,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公司设立与登记
注册金融类公司,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法人及高管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提交登记信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股东或合伙人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等,并通过基金业协会网上提交审核。
基金产品发行
确定私募基金产品,涉及基金产品合同和产品介绍。
确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开设第三方托管账户,募集资金存放在托管账户。
提交基金产品至基金协会进行审核。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且法规和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金融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