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平原则
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综合考虑出资来源、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房屋价值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法院会尽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的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要平分,而剩下的贷款则是首付方的个人债务。
协商分割
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房子的归属、剩余贷款的偿还以及补偿问题。
竞价分割
如果双方谈不拢,法院可以组织一个竞价过程,价高者得,同时也要承担剩余的贷款。
评估拍卖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或者对房子的价值有争议,法院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房子的价值,然后进行拍卖,拍卖的钱先还银行,剩下的再平分。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归子女个人所有。
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时,双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购房合同、产权证、银行流水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