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及时报告:
残疾人证遗失后,应立即报告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并填写《残疾人证挂失声明》。
登报挂失:
携带登报挂失声明(如寿阳报)及2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1张到县残联办理挂失手续。
作废声明:
挂失声明期满后,如果未找到原证,申请人需填写《残疾人证作废声明》,并由社区、街道残联逐级上报至区残联,区残联在网站刊登公告,声明原残疾人证作废。
等待公告:
刊登公告三个月后,如未接到任何投诉,申请人可以开始申请补领新证。
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和二寸照片一张到残联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流程和新办证流程相同,免去医院体检。
编号处理:
首次补办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1”,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
证件注销:
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新证补发后作废,并在办证系统中注销。
建议:
尽快报告残联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确保补办过程顺畅。
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如挂失声明、作废声明等,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