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举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证据类型:
基础证据
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如结婚证,若结婚证遗失或灭失,则应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子女情况的证据:如出生证、户口薄、收养证、医院的出生记录。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书面证据,单位查实后的处理材料。
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等。
吸毒、赌博行为的证据:如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提交相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分居的证据:如分居期间的居住证明、分居时间、原因等。
证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据:如工资单、合法收入的证明、居住情况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