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处理方式如下:
自首定义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构成自首。处罚原则: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免除处罚:
如果犯罪较轻,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
特殊情况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在服刑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也视为自首。
即使不具有上述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因此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
立功表现:
如果自首的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量刑考量: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轻重、自首的具体情节以及其他可能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具体是否从轻或减轻,以及减轻的程度,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法院在处理自首情节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