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回国定居恢复户口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华侨回国定居证》
有效护照或旅行证
户口注销证明或记录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亲属关系证明、工作证明、退休证明等
申请条件
华侨应在获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拟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或侨务部门进行申请。
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恢复登记类)》。
提交申请后,由派出所受理并进行审核,之后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最后由派出所办结。
注意事项
《华侨回国定居证》签发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受理。
特殊情况可以咨询拟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