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大体流程如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结束后,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院审理阶段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综合以上各阶段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在 三个月左右可以开庭。但如果案情复杂或需要补充侦查,时间可能会延长至半年甚至更久。
建议:
案件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法院或检察院沟通,了解案件的最新审理进度。
如果案件涉及复杂情况或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