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取消后的补偿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退还全部票款 :无论航班取消的原因是什么,承运人应当退还旅客的全部票款,且不收取退票费。食宿服务
承运人原因:
如果航班取消是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和住宿服务。
非承运人原因:如果航班取消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但费用由旅客自理。
经停地服务: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时,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和住宿服务。
备降服务: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时,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和住宿服务。
赔偿损失
有延误险的旅客:可以按照保险的标准获得赔偿。
无保险的旅客:可以要求赔偿因取消航班而需要的餐食和住宿费用。
其他补偿
延误补偿:根据航班延误的时间,航空公司可能还需要向旅客提供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例如,延误4-8小时的旅客可获得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的旅客可获得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责任依据
合同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行业规定: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承运人应当在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为旅客提供相应的补偿和服务。
综上所述,飞机取消后,旅客可以根据上述标准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服务。建议旅客在遇到航班取消时,及时与承运人联系,了解具体的补偿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