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跨县调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手续:
个人申请:
教师首先需要向原单位提出调动申请,并说明调动的原因和目的。
单位同意:
教师需要获得原单位的同意,并可能需签署调动协议。
填写材料:
教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学历证书等,并提交给新单位。
审批手续:
新单位需进行审批,可能包括审核材料、面试等环节。
签订合同:
教师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离职:
教师向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
调动申请:
教师需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并由调出和接收单位的意见及盖章。
市人事局审核:
调动申请需报市人事局审核批准。
商调函: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之间进行商调,并发出商调函。
行政介绍信:
教师凭调出地人事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到调入地人事部门报到,并再到接收单位报到。
请注意,具体的调动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教师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