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行政认定
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局)初审后,将材料报送商标局。
商标局根据提供的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商标是否驰名。
司法认定
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依法认定商标是否驰名。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依法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其他认定途径
商标所有权人自行申请认定。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认定驰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该商标的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驰名商标需要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