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罪名通常指的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违反法律规定而构成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民事罪名:
民事枉法裁判罪:
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敲诈勒索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
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这些罪名主要涉及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行为,具体罪名和刑罚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建议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