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事件通常属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责任范围。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公安机关
负责对受伤人员的直接损失(如医疗费用)进行调解。
对于间接损失(如营养费、车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受伤人员可以与犬主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以警告或罚款。
如果狗属于违规禁养犬,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
人民法院
被侵权人可以将民事诉讼状和证据提交到狗主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部门进行投诉或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