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社保的连续性主要是指社保缴纳不能出现断月的情况。具体来说:
连续缴纳社保:
指的是在申请某些资格(如购房、工作居住证等)时,社保缴纳记录需要是连续的,中间不能有任何月份未缴纳。
补缴社保:
如果社保缴纳过程中出现了断月,在补缴后,这个补缴的记录是可以被认可的,但补缴的社保不被视为连续缴纳。
断缴时间限制:
如果社保断缴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经过单位申请补缴后,这个补缴记录可以算作连续缴纳社保。但如果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即使补缴成功,也不能算作连续缴纳社保。
连续缴纳的条件:
例如,在申请小客车指标时,需要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连续缴纳指的是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社保缴纳与资格:
社保的连续缴纳对于外地户口在北京购房等资格有重要影响,因此应尽量避免社保断缴。
社保转移:
即使社保不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缴纳,只要缴费时间和北京地区的社保能够接续起来,也算连续缴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或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