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方式变得多样化。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及适应迅猛发展的经济环境,不少企业下设了不少分公司和子公司。而分公司与子公司字面上很相似,实践中却有很多人会混淆两者的法律概念,由此给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那么分公司与子公司存在哪些区别呢?
1.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分公司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是有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独立公司,其拥有自己独立、所有的财产。
2.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义务,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义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
3.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